刑事辩护律师更多的权利是呐喊!实际上,除了呐喊,我们再也没有别的权利。对我们的呐喊声,有的法庭听,更多的是不听。张思之老先生说:我是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!自嘲?抑或,自慰?但是,无论怎样,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必须呐喊。
刑辩律师为什么要呐喊?因为当事人在那里,因为职责在那里!
所以,无论怎样失败,无论法庭采纳与否,我们必须坚守我们的呐喊!
或许,多少年后,当佘祥林们的案件暴露时,刑事辩护律师可以自豪地说:那个案子,我做的无罪辩护!
经得起时间的检阅,经得起历史的检验,或许,这是我们坚持呐喊的动力源泉!
让,我们继续呐喊!